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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标签标示常见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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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标签标示常见问题

发布日期:2018-02-22 11:29 来源:http://www.lnkehai.cn 点击:

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: 影响食品安全的,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,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料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
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1、食品名称

标注位置:醒目位置

标注原则:反映食品真实属性

标注方法:优先选择标准已有的名称。若无标准规定名称,选择消费者熟知的通俗名称。选用名称应真实易懂,不产生误解和混淆。

2、配料表

基本原则:真实标注所有配料递减顺序,加入量≤2%的配料顺序不限。

3、食品乳化剂公司

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形式:应标示其在GB—2760中的通用名称

食品乳化剂具体名称、食品乳化剂功能类别+国际编码(INS号)、食品乳化剂功能类别+具体名称

食品乳化剂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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